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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章 捣巢(上)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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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逃的并州胡汉百姓中工匠、乐人、文人之类被迁往盛乐,没有一技之长的主要留在平城、新平一带,故此地人烟相对稠密,物产较丰,也就比盛乐那边差,但强于河西草原、阴山草原,不然拓跋氏也不会把平城设为南都了。

代王南下至忻口后,新平城就成了转运粮草、器械的后勤枢纽,故驻扎重兵。

这一日,新平城城头聚兵的鼓声响了整整一天,信使来往各地,至各个村庄、部落传讯,征集人马。

至傍晚时分,离得近的村庄、部落已有部分兵员抵达。

观其装束,胡汉皆有。

胡人之中,鲜卑、匈奴、乌桓以及杂七杂八的部落兵更是数不胜数。

城内也有部分兵将涌出,人数超过三千。

部分健勇骁锐者,开始两两互相穿戴铁铠。

马被一匹匹拉出来,喂食干草、豆子、盐水。

太阳渐渐西垂,赶过来的人越来越多,开始分散前往新平城附近的各个军营。

围在一起吃饭时,免不得有人叽叽喳喳。

「南边吃败仗了?」

「恐怕是要拉人丁去攻城,听闻晋阳至今未下。」

「攻城……」

所有人都沉默了。

无论胡汉,都非常厌恶攻城,极其厌恶。

任你自夸骑术卓绝,箭术通神,部落里的女人随便挑,可一旦被拉去攻城,也很容易死。而且死得一点不壮烈,一点不英勇,死状搞不好很难看——被淋了一身滚烫的粪水,还有半点死者尊严吗?

「别多想了。」有部落小帅走了过来,身上甲叶子哗啦啦作响。

他扫了一眼众人,道:「晋贼可能有援军来了,兵出草城川,往马邑方向驰突,来势很猛。」

「这是要来新平!」有人惊呼道。

其他人面面相觑,难怪!

这里是他们最重要的农业区之一,粮食、布匹、丝绸、牛羊多不胜数,一旦被大举突入,损失会非常大。

「六狗,你说的是真的?」有相熟之人起身问道。

名为「六狗」的小帅说道:「那还有假?先锋明日就要出动了,可能还要试着打一下岚谷,若能攻下,则全局洞开。」

六狗姓拓跋。

出生时,因为家里母狗一窝产下五只狗崽,其父便为他取名「六狗」。

六狗豪壮健勇,箭矢绝伦,上马能驰突,下马会步战,乃远近闻名的勇士。

最关键的是,今年才十七岁,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。

部大一度欲嫁女给他,六狗拒绝了,说要娶个汉地士族女子为妻。

这个志向一说出来,众人讥笑之余,又都理解了。

草原好贵种,但草原上的贵女和中原没法比啊,六狗有大志。

听到六狗亲口说出的消息后,众人放松了下来。

只要不是去攻城就好,野战没什么,大家都能接受。

拓跋六狗坐了下来,从别人手里接过一块干酪,大口撕咬着。

不远处的大路上,时不时有急促的蹄声响起。

信使往来穿梭,不断传递军情。

六狗看了看,信使是从西边过来的。很显然,草城川的战况越来越激烈了,晋人可真是四处乱钻,一刻不停歇啊。

六月初六,新平城方向的鲜卑大军开始向西进发。

三天后,新平城西北数百里外的山间河谷中,十余骑出现在了山坡之上,为首者便是邵慎。

山下便是蜿蜒流淌的中陵川上源,溪水潺潺,直可涉水而过。

按向导所言,这里本有一个部落,规模不小,此时却不知去了何处,可能被征发走了吧。余下的唯有少许老弱,这是看家的。

思及此处,邵慎有些恼火。

这些部落可真是墙头草。之前叔父北巡的时候,他们纷纷来投,还送了贡赋。

拓跋一召,又迁徙而去,为其征战。

这样不累么?

另外,邵慎隐隐感觉,这些部落固然两边摇摆不定,但究其内心,其实更倾向于拓跋鲜卑。

生活方式相近,习俗相近,可能还有联姻,若不除掉拓跋鲜卑主力,让他们无所可依,墙头草们是不会真心投靠过来的。

叔父心善,还想着让人家投靠——邵慎呵呵笑了笑,将铁甲面帘放下,提起一杆马槊,遥指山下,道:「冲!」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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